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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入库工作的通知
2020-05-30 14:58     (点击: )

有关二级学院:

为加强实验室建设项目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切实做好2020年度实验室建设项目入库工作,依据《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实验室项目库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豫财院〔2019191】文件,结合我校实验室建设工作的实际,经学校领导批准决定开展实验室建设项目的入库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实验室建设项目入库申报的原则。一是优先保证本科专业实验需要的原则。二是开放共享程度高原则。三是避免重复建设原则。四是立足升级改造原则。五是节约房源的原则。

二、申报基本要求

(一)建设项目须符合实验室安全相关法律法规;

(二)所对应的实践课程设置已纳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三)项目依托的实验室已具备相应的场地、技术人员、相关辅助设施等基础条件;

(四)建设项目可持续性强。

(五)项目建设后使用率高。

三、组织程序

第一步:申报学院应认真组织实验课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实验管理人员、科研人员等共同对实验室建设项目进行深入研讨,提交本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

第二步:申报学院认真填报《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实验室项目库入库项目申报书》(附件2)及《二级学院实验室建设项目入库申请汇总表》(附件3)。

第三步:实验管理中心将组织专家,对申报入库的实验室建设项目进行科学评审和遴选,并适时公示评审结果。

四、申报截止时间

申报截止日期为2020615日。

五、报送方式

申报学院须报送纸质版《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实验室项目库入库项目申报书》(附件2)及《二级学院实验室建设项目入库申请汇总表》(附件3)一式三份,须加盖公章,负责人签字。报送地点为实验管理中心(龙子湖校区行知楼339房间)。

申报学院须同时上报电子版。电子档发至cjsyglzx@163.com

六、申报咨询人

申报咨询人:李德华18336332260,雷利利18538771795

附件:1.《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实验室项目库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豫财院〔2019191号】

2.《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实验室项目库入库项目申报书》

3.《二级学院实验室建设项目入库申请汇总表》

 

实验管理中心

2020530

 

附件【附件1《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实验室项目库建设与管理办法》豫财院〔2019〕191号 (1).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2 《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实验室项目库入库项目申报书》.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3《二级学院实验室建设项目入库申报汇总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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