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实验室的二级学院:
为贯彻《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豫财院字〔2018〕90号)、《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试行)》(豫财院字〔2019〕190号)的文件规定,确保寒假期间实验室的安全,以节能降耗的实际行动为创建省级文明校园做出贡献,现将寒假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标准
(一)要关闭电源开关,杜绝因电路问题引起火灾。
(二)要关闭好门窗,防止失窃现象发生。
(三)要关闭好水源开关,防止因漏水造成财产损失。
(四)要规范存放化学品,防止泄露引发意外事故。
二、各二级学院放假前须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
各二级学院要成立以分管实验室副院长为组长的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小组。要对所属实验室进行现场逐一排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寒假期间进入实验室须履行审批手续
按照《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试行)》(豫财院字〔2019〕190号)文件规定,自2019年12月18日开始,除实验教学时间外进入实验室须进行审批。寒假期间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实验室者,由二级学院填写《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开放实验室及实验项目申报表》,报实验管理中心进行审批。
四、学校组织相关部门深入实地进行实验室安全检查
寒假期间,由实验管理中心牵头,教务处、保卫处、后勤管理处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对实验室进行现场检查。学校将适时对检查情况予以通报。
特此通知。
实验管理中心、教务处、
保卫处、后勤管理处
2020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