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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20-2021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函﹝2021﹞464号)文件要求,现将报送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有实验室的各学院需填报教学实验项目表(附件一)、专任实验室人员表(附件二)、实验室基本情况表(附件三)。
二、报送时间
有实验室的各学院需于2021年8月27日下午5点前,将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实验管理中心。
三、报送方式
将电子版发送至实验管理中心电子邮箱cjsyglzx@163.com。纸质版需加盖学院公章、院长签字,报送至龙子湖校区知行楼实验管理中心342房间(在符合疫情防控规定的前提下派人报送)。
四、组织实施
有实验室的各学院要成立“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由学院分管实验室的院领导担任组长,实验实训中心主任、实验管理员等人为成员。专项工作组要准确填写、认真核对、按时上报。有实验室的各学院要将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工作小组名单(附件五),于2021年8月9日下午5点前发送至实验管理中心电子邮箱cjsyglzx@163.com。
五、咨询服务
联系人:陈朋磊
联系电话:18538776175
电子邮箱:cjsyglzx@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一:教学实验项目表
附件二:专任实验室人员表
附件三:实验室基本情况表
附件四:填表说明
附件五:XX学院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工作小组名单
实验管理中心
2021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