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二级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20-2021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函﹝2021﹞464号)文件要求,现将报送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有实验室的各学院需填报教学实验项目表(附件一)、专任实验室人员表(附件二)、实验室基本情况表(附件三)。
  
二、报送时间
   
有实验室的各学院需于2021年8月27日下午5点前,将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实验管理中心。
  
三、报送方式
   
将电子版发送至实验管理中心电子邮箱cjsyglzx@163.com。纸质版需加盖学院公章、院长签字,报送至龙子湖校区知行楼实验管理中心342房间(在符合疫情防控规定的前提下派人报送)。
  
四、组织实施
   
有实验室的各学院要成立“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由学院分管实验室的院领导担任组长,实验实训中心主任、实验管理员等人为成员。专项工作组要准确填写、认真核对、按时上报。有实验室的各学院要将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工作小组名单(附件五),于2021年8月9日下午5点前发送至实验管理中心电子邮箱cjsyglzx@163.com。
  
五、咨询服务
  
联系人:陈朋磊
  
联系电话:18538776175
  
电子邮箱:cjsyglzx@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一:教学实验项目表
  
附件二:专任实验室人员表
  
附件三:实验室基本情况表
  
附件四:填表说明
  
附件五:XX学院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工作小组名单
   
   
  
实验管理中心
  
2021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