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实验管理服务中心欢迎您!

  管理登录  |  联系我们  
当前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加强实验室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2021-10-07 14:33     (点击: )

有实验室的各学院:  

依据我校《关于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返校安排的通知》《2021年秋季开学返校工作方案》精神,为持续加强实验室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实验教学场所师生身心健康,经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现将加强实验室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  

有实验室的各学院要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形势和疫情防控最新政策变化,充分认识疫情防控的严峻性和复杂性,充分认识师生密集的实验场所疫情防控的特殊性和艰巨性,真正把实验室疫情防控提升到事关学校大局稳定、事关师生生命安全的高度来认识,坚决摒弃侥幸心理和懈怠情绪。要加强实验室疫情防控的分析研判,经常查漏补缺,迅速补齐短板缺口,及时解决存在问题。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严防严控、联防联控,坚决防止发生疫情,守护好实验室师生安全。  

二、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  

有实验室的各学院要广泛深入地开展实验室疫情防控宣传教育。要面向本学院全体师生和使用实验室的其他学院的师生开展实验室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宣传教育范围要做到使用实验场地人员全覆盖、无死角。要运用学院教职工大会、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学院辅导员会议、学生班团会、板报专栏、微信工作群等多种渠道,开展实验室疫情防控宣传教育。要宣传疫情防控严峻形势和政策法规、宣传师生个人防护常识,宣传实验室疫情防控责任分工,宣传实验室疫情防控措施。  

三、进一步落实防控措施  

(一)卫生打扫。要求有实验室的各学院落实学校劳动课制度,形成常态化卫生管理机制,保持实验室干净整洁。  

(二)开窗通风。要求每个实验室每天开窗通风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三)佩戴口罩。要求班委会配合实验课教师全程监督实验课学生佩戴口罩情况。  

(四)进出洗手。要求班委会配合实验课教师提醒实验课学生坚持洗手。  

(五)课堂防控教育。要求实验课教师上课前对学生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和个人防护常识宣传。  

(六)考勤工作。要求实验课教师负责实验课的考勤工作,并由班长汇总上报考勤结果。  

(七)应急处置。在实验室若发现发热、乏力、干咳、胸闷等不适症状者,实验课教师要宣布暂时停课,班长须第一时间拨打校医院应急电话(龙子湖校区66078232,象湖校区85305008),并迅速将不适症状者送至室外僻静处等待校医院接诊。  

四、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  

有实验室的各学院领导班子要严格落实上级疫情防控精神,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和大局观念,主要领导亲自规划部署,班子成员靠前指挥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实验室疫情防控实行四级网格长责任制。一级网格长由实验管理中心直属党支部书记、主任担任,网格范围是两校区所有专业实验室;二级网格长由各学院分管实验室的副院长担任,网格范围是本学院所有专业实验;三级网格长由各学院实验室兼职安全员担任,网格范围是各学院兼职安全员负责的实验室;四级网格长由实验课班级的班长担任,网格范围是实验课教室。  

五、进一步加强检查指导    

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实验室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实验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全校实验室疫情防控的检查工作,适时通报实验室疫情防控检查结果,督察督办实验室疫情防控整改内容。各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实验室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检查落实。  

特此通知。  

 

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7日  

 

上一条:关于2021年秋期实验室开学准备工作检查的情况通报
下一条:关于报送2021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本科实验场所数据的通知
关闭窗口

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