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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1-2022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
2022-09-13 11:08     (点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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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21-2022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函﹝2022﹞524号)文件要求,现将报送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有实验室的各学院需填报教学实验项目表(附件一)、专任实验室人员表(附件二)、实验室基本情况表(附件三)、贵重仪器设备表(附件四)注:贵重仪器设备指设备价值在40万元以上。

二、报送时间

有实验室的各学院需于2022年9月27日下午5点前,将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实验管理服务中心。

三、报送方式

将电子版发送至实验管理服务中心电子邮箱cjsyglzx@163.com。纸质版需加盖学院公章、院长签字,报送至龙子湖校区知行楼实验管理服务中心342房间。

四、组织实施

有实验室的各学院要成立“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由学院分管实验室的院领导担任组长,实验实训中心主任、实验管理员等人为成员。专项工作组要准确填写、认真核对、按时上报。有实验室的各学院要将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工作小组名单(附件五),于2022年9月15日下午5点前发送至实验管理服务中心电子邮箱cjsyglzx@163.com。

五、咨询服务

联系人:陈朋磊

联系电话:18538776175

电子邮箱:cjsyglzx@163.com

特此通知。


                              实验管理服务中心

2022913



附件【附件四、贵重仪器设备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二、专任实验室人员表.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一、教学实验项目表.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五:xx学院实验室数据统计工作小组人员信息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三、实验室基本情况表.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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