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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各学院签订《2023年实验室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的通知
2023-03-15 11:29     (点击: )

各学院:

依据《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豫财院字〔2018〕90号),为构建完备的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落细、落小、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拟签订《2023年实验室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签订三级实验室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我校实验室安全实行学校、二级学院、实验室三级目标管理责任制,需签订以下三级实验室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一)学校领导与各学院院长签订。

(二)各学院院长与实验实训中心主任签订。如实验实训中心主任空缺,由各学院院长与分管实验室的副院长签订。

(三)实验实训中心主任与实验室管理员和兼职安全管理员签订。如实验实训中心主任空缺,由分管实验室的副院长与实验室管理员和兼职安全管理员签订。

二、责任书的内容要求

(一)各学院要紧密结合自身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特点拟定责任书内容。

(二)责任书的内容要细化、具体、可操作。

(三)责任书的内容避免假大空,避免抄袭和照搬。

三、责任书的报送要求

(一)三个层级的责任书各一式两份,一份学院留存,一份交至实验管理服务中心。

(二)报送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4日(周五)。报送地址:龙子湖校区知行楼343室,象湖校区行知楼三楼3046室。

四、咨询服务

象湖校区联系人:侯老师

龙子湖校区联系人:赫老师

特此通知。

附件:《2023年度xx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模板



                                             实验管理服务中心

                                             2023年3月15日









附件【附件:《2023年度xx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模板.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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