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充分发挥实验室资源优势,鼓励和支持师生有效利用实验室资源积极开展实验教学和科研活动,培养学生的实践创新能力,根据《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试行)》(豫财院〔2019〕190号)文件精神,现就2023-2024学年第1学期实验室开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放项目申报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开放工作,深入宣传动员,充分调动师生的积极性,广泛征集实验室开放项目,推动实验室开放项目与师生课题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创业、毕业设计等活动结合起来,提高实验室开放项目质量,增强实验室使用效能。所有开放项目务必在2023年12月29日前完成。原则上有条件开放的实验室都要申报实验室开放项目。
(二)各学院在征集项目的基础上,经过研究,确定需要上报的实验开放项目,填写《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实验室开放项目申报表》(附件1)、《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实验室开放项目汇总表》(附件3)报送实验管理服务中心。
(三)实验室开放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8日下午17:00前。
二、开放项目审定
(一)在各学院实验室开放项目整理汇总的基础上,实验管理服务中心联合相关部门审定开放实验项目,并予以公布。
(二)实验室开放项目是实验教学形式延伸和必要补充,参与实验室开放的教师按照日常实验教学的标准和要求进行管理。
(三)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开放的安全工作,确保实验室开放的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三、激励措施
(一)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实验管理服务中心联合教务处、科研处等部门对实验室开放项目进行评审,按照10%比例评选出优秀开放项目。对参与优秀项目的师生发放荣誉证书,并对每个优秀项目给予1000元的经费支持,用于提高实验室开放项目成效。
(二)实验室开放项目实施情况将作为各学院实验室建设和实验室管理先进单位评定的重要依据。
四、材料报送地点
纸质材料由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实验管理服务中心,电子材料发送至实验管理服务中心邮箱。
龙子湖校区知行楼335房间,象湖校区行知楼3046房间。
邮箱:cjsyglzx@163.com。
附件:1.《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实验室开放项目申报表》
2.《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师生进入开放实验室申请表》
3.《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实验室开放项目汇总表》
实验管理服务中心 教务处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