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23-2024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函﹝2024﹞490号)文件要求,现将报送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1.基表三 贵重仪器设备表
2.基表四 教学实验项目表
3.基表五 专任实验室人员表
4.基表六 实验室基本情况表
注:贵重仪器设备指设备价值在40万元以上。
二、报送时间
各学院需于2024年9月20日下午5点前,将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至实验管理服务中心。
三、报送方式
电子版发送至实验管理服务中心电子邮箱cjsyglzx@163.com。纸质版需加盖学院公章、院长签字,报送至龙子湖校区知行楼307房间。
四、组织实施
各学院成立“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由学院分管实验室的院领导担任组长,实验实训中心主任、实验室管理员等人为成员。专项工作组要准确填写、认真核对、按时上报。各学院要将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工作小组名单(详见附件),于2024年9月8日下午5点前发送至实验管理服务中心邮箱cjsyglzx@163.com。
五、咨询服务
联系人:陈朋磊18538776175
实验管理服务中心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