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实验室的二级学院:
依据《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豫财院字〔2018〕90号),为构建完备的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现将有实验室的二级学院内部签订《2021年实验室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签订责任书的层级要求
有实验室的二级学院要完成以下两个层级的责任书签订:
(一)有实验室的各二级学院院长与实验实训中心主任签订。如实验实训中心主任空缺,由各二级学院院长与分管实验室的副院长签订。
(二)实验实训中心主任与实验室管理员和兼职安全管理员签订。如实验实训中心主任空缺,由分管实验室的副院长与实验室管理员和兼职安全管理员签订。
二、签订责任书的内容要求
(一)有实验室的各二级学院要紧密结合自身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特点拟定责任书内容。
(二)责任书的内容要细化、具体、可操作。
(三)责任书的内容避免假大空,避免抄袭和照搬。
三、责任书的报送要求
(一)有实验室的二级学院两个层级的责任书各一式两份,一份学院留存,一份交至实验管理中心。
(二)报送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16日(周五)。报送地址:龙子湖校区知行楼344室,象湖校区行知楼一楼办事大厅116室。
四、咨询服务
实验管理中心监督管理部:雷利利、侯妍
办公电话:69303228
特此通知。
附件:《2021年度xx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模板
实验管理中心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