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实验室的二级学院:
为迎接学士学位授权评审和教学工作合格评估,依据教学院长工作例会会议精神,现将实验室制度上墙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区域划分
实验管理中心负责实验楼大厅、实验楼公共走廊制度上墙工作。
有实验室的二级学院负责本学院实验室内部制度上墙工作。
二、实验室内部制度上墙的内容
1.各学院根据各自实验室的特点自行拟就上墙制度。
2.上墙制度内容主要包括:实验室守则、实验室规则、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实验室介绍、实验室流程等。
3.须将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悬挂在师生必经的实验室大门内部墙面醒目处。
三、实验室制度的设计制作
各学院结合每个实验室的特点自行设计、制作、安装上墙制度。
四、时间要求
2021年1月1日前完成。
特此通知。
实验管理中心
2020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