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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填写《实验室开放记录本》和《实验室安全检查记录本》的通知
2020-10-21 17:35     (点击: )

有实验室的各学院:

迎接学士学位授权评审和河南省教育厅实验室安全检查,规范《实验室开放记录本》《实验室安全检查记录本》管理,经实验管理中心研究,特制定两个记录本的填写规范,现通知如下:

一、《实验室开放记录本》填写规范

(一)请用黑色水笔填写,字迹清晰端正。

(二)封面落款起始时间署写为“二〇一九年九月一日”。

(三)由实验开放项负责人填写。认真填写开放项目名称、参加人数、开放时长等相关事项并签名。

(四)以实验开放项目为单位填写,每一个实验开放项目填写一次,如一个实验项目分多次进行,每次进入实验室均须填写。

(五)各学院分管实验室副院长须定期检查《实验室开放记录本》的填写是否规范,发现问题及时改正

(六)各学院须妥善保管《实验室开放记录本》,做好归档工作。

、《实验室安全检查记录本》填写规范

(一)请用黑色水笔填写,字迹清晰端正。

(二)封面落款起始时间署写为“二〇一九年九月一日”。

(三)由各学院分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副院长负责填写需填写参加检查人员姓名、检查内容、存在的安全隐患、整改意见等事项并签名。

(四)各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每两周须检查实验室安全工作一次,每检查一次均须填写检查记录。对实验室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迅速予以整改。

(五)各学院须妥善保管《实验室安全检查记录本》做好归档工作。

三、启用新版《实验室开放记录本》和《实验室安全检查记录本》

自发放之日起,启用新版《实验室开放记录本》和《实验室安全检查记录本》,同时停用老版《实验室开放记录本》和《实验室安全检查记录本》,老版记录本要及时归档

新版《实验室开放记录本》和《实验室安全检查记录本》的补填时间

两个记录本一律自2019年9月1日起开始填补。

特此通知

实验管理中心

2020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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