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实验室的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0年度高等学校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现将迎接河南省教育厅2020年度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时间区间
迎接河南省教育厅2020年度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时间区间为2020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检查的范围
本次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的范围为有实验室的各学院所有实验室。
三、检查的内容
(一)实验室安全管理体制机制与实际运行情况;
(二)实验室安全培训、教育、准入落实情况;
(三)实验室危险化学用品等危险源管理体系与实际运行情况;
(四)实验室安全设施、个人防护的配置与保障体系建设情况;
(五)实验室安全演练与应急能力建设情况;
(六)实验室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四、检查的方式
本次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采取三种方式。一是有实验室的各学院围绕专项检查内容开展自查工作;二是学校组织校级层面的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三是河南省教育厅教学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组进校检查。
五、工作程序
第一步:宣传发动阶段(2020年11月1日至2020年11月10日)
学校和有实验室的各学院组织学习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关于实验室安全检查的有关文件,学习实验室安全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学校和有实验室的各学院研究制定迎接实验室安全检查的实施方案。
第二步:自查阶段(2020年11月11日至2020年11月20日)
有实验室的各学院要对本学院的所有实验室开展现场检查,拟写上报《XX学院2020年度教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自查报告》,学校向河南省教育厅上报《2020年度教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自查报告》。
第三步:学校检查阶段(2020年11月2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有实验室的各学院的实验室进行现场检查。
第四步:省教育厅检查组进校检查阶段(2020年11月2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河南省教育厅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组对我校实验室开展现场检查。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实验室安全工作站位
教学实验室安全尤其是危险化学品安全关系全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学校乃至社会稳定大局。有实验室的各学院要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切实维护高等学校安全稳定的统一部署,切实增强安全意识,积极践行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要提高思想认识,坚守底线思维,不断加强教学实验室安全建设,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为顺利开展实践教学、加强人才培养提供坚强保障。
(二)有实验室的各学院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
有实验室的各学院党政主要领导要召开迎接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检查的专题会议。学习学校的通知精神,学习《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0年度高等学校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学习《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0年度高等学校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研究部署迎接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的实施方案。
(三)有实验室的各学院开展实验室安全工作专项宣传教育
有实验室的各学院要把迎接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召开教职工专题会议,学习有关文件,学习实验室安全规章制度。有实验室的各学院要召开学生专题班会,加强全体学生的实验室安全教育,特别是加强新生的实验室准入教育,教育新生遵守实验室安全规定。
(四)有实验室的各学院要认真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
有实验室的各学院要围绕本次检查的六项内容认真开展自查工作,拟写上报《XX学院2020年度教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自查报告》。有实验室的各学院于2020年11月20日之前将《XX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自查报告》电子版发至cjsyglzx@163.com邮箱。有实验室的各学院须同时报送由院长签字盖章的纸质版,象湖校区送至行知楼一楼服务大厅,龙子湖校区送至实验管理中心办公室(龙子湖校区知行楼343室)。
七、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迎接河南省教育厅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颜敏副校长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教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保卫处、后勤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网络信息管理中心、实验管理中心等部门的行政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实验管理中心,由张世杰同志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特此通知。
附件1:《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 2020 年度高等学校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
附件2:《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 2020 年度高等学校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
河南财政金融学院
迎接河南省教育厅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