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预防实验室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完善实验室应急管理机制,迅速有效地控制和处置实验室突发事件,保护师生人身安全和实验室财产安全,保障实验室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转,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第一章实验室安全隐患的类型
学校实验室存在的安全隐患,分为五种类型:
第一条火灾火灾性事故的发生具有普遍性,所有的实验室都可能发生:
1、忘记关电源,致使设备或用电器具通电时间过长,温度过高,引起火灾;
2、操作不慎或使用不当,使火源接触易燃物质,引起火灾;
3、供电线路老化、超负荷运行,导致线路发热,引起火灾;
4、乱扔烟头,接触易燃物质,引起火灾;
5、在实验室使用充电宝、电热壶等违规电器,引起火灾。
第二条爆炸爆炸性事故多发生在具有易燃易爆物品和压力容器的实验室:
1、违反操作规程,引燃易燃物品,进而导致爆炸;
2、设备老化,存在故障或缺陷,造成易燃易爆物品泄漏,遇火花而引起爆炸。
第三条中毒毒害性事故多发生在具有化学药品和剧毒物质的化学实验室和具有毒气排放的实验室:
1、违反操作规程,将食物带进有毒物的实验室,造成误食中毒;
2、设备设施老化,存在故障或缺陷,造成有毒物质泄漏或有毒气体排放不畅,酿成中毒;
3、管理不善,造成有毒物品散落流失,引起环境污染;
4、废水排放管路受阻或失修改道,造成有毒废水未经处理而流出,引起环境污染;
5、进行有毒有害操作时不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具;
6、不按照要求处理实验“三废”,污染环境。
第四条触电
1、违反操作规程,乱拉电线等;
2、因设备设施老化而存在故障和缺陷,造成漏电触电。
第五条灼伤皮肤直接接触强腐蚀性物质、强氧化剂、强还原剂,如浓酸、浓碱、氢氟酸、钠、溴等引起的局部外伤:
1、在做化学实验时没有根据实验要求配戴护目镜,眼睛受刺激性气体熏染,化学药品特别是强酸、强碱、玻璃屑等异物进入眼内;
2、在紫外光下长时间用裸眼观察物体;
3、使用毒品时没有配戴橡皮手套,而是用手直接取用化学毒品;
4、在处理具有刺激性的、恶臭的和有毒的化学药品时,没有在通风橱中进行,吸入了药品和溶剂蒸气;
5、用口吸吸管移取浓酸、浓碱等有毒液体,用鼻子直接嗅气体。
第二章实验室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组织机构
第六条机构组成
学校成立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为分管实验管理中心的副校长,副组长为实验管理中心党政主要负责人,成员为教务处、保卫处、国资处、后勤管理处主要负责人和有实验室的二级学院行政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实验管理中心,实验管理中心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实验管理中心全体人员组成,具体负责实验室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有实验室的二级学院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本学院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
第七条机构职责
1、组织制定安全保障规章制度;
2、组织实施安全保障规章制度;
3、组织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4、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5、负责现场急救的指挥工作;
6、及时、准确报告安全事故。
应急电话:火警:119、 匪警: 110 、医疗急救:120
第八条由于实验室引起火灾、灼伤等的原因复杂,处理方法不尽相同,领导小组应定期组织实验室教师和实验管理人员进行应急处理培训。
第九条第九条各学院负责人在每学期开学前,对各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排查,以保障机器安全、门窗安全以及消防安全。
第三章实验室突发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第十条实验室火灾应急处理预案
1、发现火情,现场工作人员立即采取措施处理,防止火势蔓延并迅速报告。
2、确定火灾发生的位置,判断出火灾发生的原因,如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物品、自燃物品等。
3、明确火灾周围环境,判断出是否有重大危险源分布及是否会带来次生灾难发生。
4、明确救灾的基本方法,并采取相应措施,按照应急处置程序采用适当的消防器材进行扑救。包括木材、布料、纸张、橡胶以及塑料等的固体可燃材料的火灾,需采用水冷却法灭火;对珍贵图书、档案应使用二氧化碳、卤代烷、干粉灭火剂灭火; 易燃可燃液体、易燃气体和油脂类等化学药品火灾,使用大剂量泡沫灭火剂、干粉灭火剂将液体火灾扑灭;带电电气设备火灾,应切断电源后再灭火,因现场情况不能断电,需要带电灭火时,应使用沙子或干粉灭火器,不能使用泡沫灭火器或水灭火; 可燃金属,如镁、钠、钾及其合金等火灾,应用特殊的灭火剂,如干砂或干粉灭火器等灭火。
5、依据可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类别、危害程度级别,划定危险区,对事故现场周边区域进行隔离和人员疏散。
6、视火情拨打“119”报警求救,并到明显位置引导消防车。
第十一条实验室爆炸应急处置预案
1、实验室爆炸发生时,实验室负责人或安全员在其认为安全的情况下必须及时切断电源和管道阀门。
2、所有人员应听从临时召集人的安排,有组织地通过安全出口或用其它方法迅速撤离爆炸现场。
3、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安排抢救工作和人员安置工作。
第十二条实验室中毒应急处置预案
实验中若感觉咽喉灼痛、嘴唇脱色或发绀、胃部痉挛或恶心呕吐等症状时,则可能是中毒所致。视中毒原因施以下述急救后,立即送医院治疗,不得延误。
1、首先将中毒者转移到安全地带,解开领扣,使其呼吸通畅,让中毒者呼吸到新鲜空气。
2、误服毒物中毒者,须立即引吐、洗胃及导泻,患者清醒而又合作的,宜饮大量清水引吐,亦可用药物引吐。对引吐效果不好或昏迷者,应立即送医院用胃管洗胃。孕妇应慎用催吐救援。
3、重金属盐和砷、汞化物中毒者,不要服催吐药等药物,必须立即就医,以免引起危险或使病情复杂化。
4、吸入刺激性气体中毒者,应立即将患者转移离开中毒现场。应急人员一般在转移患者时应配置过滤式防毒面罩、防毒服装、防毒手套、防毒靴等。
第十三条实验室触电应急处置预案
1、触电急救的原则是在现场采取积极措施保护伤员生命。
2、触电急救,首先要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越快越好,触电者未脱离电源前,救护人员不准用手直接触及伤员。使伤者脱离电源方法: ⑴切断电源开关; ⑵若电源开关较远,可用干燥的木橇,竹竿等挑开触电者身上的电线或带电设备; ⑶可用几层干燥的衣服将手包住,或者站在干燥的木板上,拉触电者的衣服,使其脱离电源。
3、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应判断其神志是否清醒。神志清醒者,应使其就地躺平,严密观察,暂时不要站立或走动;如神志不清,应就地仰面躺平,且确保气道通畅,并于5秒时间间隔呼叫伤员或轻拍其肩膀,以判定伤员是否意识丧失。禁止摇动伤员头部呼叫伤员。
4、抢救的伤员应立即就地坚持用人工肺复苏法正确抢救,并设法联系医院接替救治。
第十四条实验室化学灼伤应急处置预案
1、强酸、强碱及其它一些化学物质,具有强烈的刺激性和腐蚀作用。发生这些化学灼伤时,应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再分别用低浓度的(2%-5%)弱碱(强酸引起的)、弱酸(强碱引起的)进行中和。处理后,再依据情况而定,作下一步处理。
2、溅入眼内时,在现场立即就近用大量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每一实验室楼层内备有专用洗眼水龙头。冲洗时,眼睛置于水龙头上方,水向上冲洗眼睛,时间应不少于15分钟,切不可因疼痛而紧闭眼睛。处理后,再送眼科医院治疗。
第四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学校发文之日起执行,由实验管理中心负责解释。